該選喜歡的,還是適合的?
2024 年 4 月 11 日感情裡重要的,究竟是對的人,還是對的關係?
2024 年 4 月 12 日「為什麼我總是喜歡渣男?」這是以前常會有女學生問我們的問題。
在當時,我知道這是因為這些學生的內在有某些東西投射到了這種類型的人身上,所以才會一直都被這樣的對象吸引,但我不覺得這件事能夠被改變。我認為,或許這世界的每個人,都會有自己喜歡的類型,而這個類型是固定不變的。
這個想法一直持續到我走完了自己內在的一些旅程之後,才有了新的領悟。
其實沒什麼東西是永遠不會變的,尤其是人類對於事物的看法。在我的觀念裡,沒有什麼事情是「事實」,只有每個人眼裡的事實。事實是存在於心的,它是每個人獨有的詮釋角度,而非一個固定不變的事物。當人們對於事物的定義出現了改變,詮釋就會跟著改變,看到的「事實」也就不再相同。
這個想法延伸到「喜歡的類型」上,就會變得更加明顯。
以我自己為例好了,我在不同時期喜歡的類型都不同,影響我行動的驅力也不同。而會有這樣的差別,則是我自己的階段性。
在我還沒辦法照顧自己的時候,我喜歡溫柔的、會照顧人的女性,對我來說,「戀愛」是為了讓我找到一個能代替我來照顧我的人,因為我不知道照顧自己是重要的,甚至我不知道「把自己照顧好」是被允許的。在我以前的觀念裡,照顧自己的人是自私的,所以我得找一個人來照顧我,我才不會變成一個自私的人,而關係也才會看起來很美好。
而當我對於「交女朋友」這回事變得越來越熟練之後,溫柔這個特質變得越來越單薄,我越來越不在意這件事。或許是因為我已經取得了被照顧的經驗,被照顧的需求已經被滿足了,所以我開始追求自己對於「被照顧」這個需求更深的成因——自我中心。
就像前面所說的,我認為照顧自己的人是自私的,我不願自己成為自私的人,所以自私的一面成了我的陰影。在這個陰影的影響下,我覺得能夠以自己為重的人很有魅力,因為他們看起來能夠自私的活得很好,這是我渴望,但卻沒有勇氣去做的事。
於是我開始被這類的人吸引,直到我允許自己能夠成為一個自私的人為止。
在我允許自己也這麼做之後,我開始能夠區分出自私與自愛的不同,過去那些看似自愛,實則自私的人們,在我的眼裡變得不再有魅力。我從羨慕他們,變成覺得他們只是單純的機扮人,所以我不再被他們給吸引。
到了現在,因為我想要建立長期而穩定的關係,所以我開始重視一個人的勇氣,與面對問題的能力。對我來說,勇敢變成了一個非常可貴的特質,它對我而言的意義,是一個人有沒有辦法在充滿未知的未來裡,和我一起面對困境。
每當我滿足了自己的一項需求、解開了自己的一個難題、陪伴自己走過一個關卡,我對事物的看法就被重新賦予一次新的意義。
所以,喜歡的類型真的不會改變嗎?我想答案是否定的。當我們持續被重複的類型所吸引的時候,我們該做的,或許不見得是研究怎麼吸引這個類型的人(當然,有時候當我們透過得到的方法來滿足自己之後,有些需求也的確會被解決),而是去思考:我們的內在需要的是什麼?它在提醒我什麼?
我有些一對一的學生,會不斷被與自己父母相同或相異的對象吸引,即使他們明知道和這類型的人在一起會很痛苦,或是自己根本不適合這樣的對象,他們也沒辦法控制,每每都像飛蛾撲火一般的陷入一段讓自己痛苦萬分的關係。
這種情況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他們沒有察覺在這種強烈想靠近的欲望背後的意義。他們沒發現自己想修復與父母的關係,或是有些在親子關係之中未完成的期待沒有被滿足,所以只好藉由戀愛關係,去代償那些家庭關係中的失落。可是他們的對象畢竟不是他們的父母,而他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所以只會在新的關係中一再的受傷,舊有的傷口不旦沒有被療癒,反而增添了新的傷痕。
每個人喜歡另一個人的原因都不會相同,但這中間仍有些原理可循。喜歡是由投射和投資組成的,所以當我們發現,某人對我們來說有強烈到不尋常的吸引力時,我們就得知道這是一種強烈的投射,而這個投射背後生成的原因是什麼?是我們無法正視的自己的陰影?還是我們對於某些想修復的關係的期待?則是我們必須去審視的。
我認為,喜歡任何一個人都沒有不對,它只是一種情感。但如果我們無法察覺自己被強烈吸引的原因為何,並且不斷的掉入令自己痛苦,或可能陷入危險的關係之中,那就表示這中間或許有些我們必須完成的功課,它不僅僅是「喜歡」這麼簡單。
當我們能明白自己為什麼被一個人所吸引之後,要不要繼續就都不重要了。對我來說,唯一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有沒有選擇的空間。如果你知道這是一段危險的關係,或對方是一個危險的人,但你仍然想要進入這段關係,而不是抱持著僥倖的心情,認為未來或許事情會自動好轉,那麼你就投入吧!事情的重點不是這個人或這段關係好與不好,而是你有沒有選擇?還是被自己所不知道的陰影與欲望牽著鼻子走?如果你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那麼不論是什麼樣的關係或對象,這都是一段很有意義的關係。